25 May, 2009

一首茶歌-請多指教

第一次上山後,回台北待了十天,期間跟策展人開了一次會,大致把這次的任務討論了一下,上司C通知我山上的住所大致“安排好了“,正式上班的時候到了。
先是南下到了民雄,在民雄工作站也有一些事情要忙,因此在民雄待了兩天,然後開著上司C的車上山去(註一),跟十天前同樣的路程,原來他們幫我安排好住的地方是十天前也曾拜訪的一家茶廠,那天還在這家茶廠用了餐,這算是第二次見面,不過他們對於我或我對於他們都是極度陌生的,記得十天前我跟上司第一次出現在他家,茶廠老闆的母親就小聲的問他兒子:這是誰?這個誰就是我。我們唯一的連結是:我是這個藝術行動的駐地代表,這家茶廠老闆的叔叔是這次藝術行動的顧問,所以我就這樣被“安排住在這裡“,他們也就被“通知“有個陌生人要住到家裡來,就是這麼回事。
第一天到的時候,剛好又是用餐的時間,這家人就請上司C留下來一起用餐,在餐桌上也就有一搭沒一搭的介紹這個案子也順便介紹我自己,用餐結束後,跟阿伯(茶廠老闆父親)泡茶聊天,上司C在喝了幾泡茶後終於得離開了,見到他要離開,竟然有一種小學上課第一天,要跟父親分離的感覺,但是畢竟都是三十歲的人了,也只能默默的送上司上車,自己默默的回到茶廠繼續跟阿伯聊天,這是我到山上的第一個晚上,已經不知到底喝了多少茶,除了上洗手間,一整個晚上幾乎沒有離開過那張椅子,心想既然要到茶鄉作有關茶的案子,那真的要好好了解到底在地人是怎麼在茶桌上談事情的;阿伯是個有趣的人,很愛講故事,不過剛開始他的台語口音讓我聽的很吃力,大約聊到11點左右,茶廠老闆阿誠問我有沒有興趣陪他炒茶(註二),我二話不說就答應了,這是我第一次跟阿誠相處,儘管之前見過他一次,不過他是個不太愛說話的人,臉上的表情也不算太友善,倒是長的相當帥氣,不過在上山之前聽上司還有策展人提到他,有許多的讚揚,因此我預設他是個不善言語但應是個實在且誠懇的人,否則不會得到這麼多人的稱許;經過一夜的相處,阿誠這個人的誠懇跟率直果然表露無疑,我也稍微放下我的不安全感,開始了跟這家人的一段歲月,而“陪炒茶“這個工作,變成往後我跟這家人情感上最重要的交流。
(註一)因為山上交通不便,上司C提供他自己的車當作這個案子的公務車,其實也只有我在開,他自己借了他弟弟的車,換句話說,這個工作是有配車的。
(註二)炒茶通常是半夜開始,茶量多時,通常是炒到日出的。

20 May, 2009

一首茶歌-擾動



20080712F/太和俊男家

原本我是不喝茶不喝咖啡的人,因為喝了會胃痛,不過接了這個工作,我的上司C就跟我說,你要開始學著喝茶,因為所有的事情都是在茶桌上談成的。
從民雄到瑞里的車程大概50分鐘,上司C第一次載我上山拜會山上的碼頭時,他利用在車上的時間,讓我大概了解我到山上主要的工作及幾個我該提前記住名字跟頭銜的人,這些人有村長(常聽到,但是不會出現在我住的地方)、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這是什麼東東),小學校長(這我就比較熟了)還有一些在山上有意願幫助這個計畫的在地居民;而這次上去有另一個目的是跟策展人會面,策展人這時正帶著自己的女兒及朋友的女兒在山上辦了一場為期10天的美語夏令營,所以我正好去幫忙,就這樣先跟這個我將來要住半年的地方來個第一次接觸,這次上山並不像去工作,三天後我就跟著美語夏令營的幾位成員回到台北,這三天見到的許多人都在我往後六個月甚至是到目前為止的生命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老實說當時的我其實對自己到山上該做的事情還很模糊,不過上司C一直強調,我的工作就是住在山上,讓村子知道有這個人,等村子都知道有我這個人以後再慢慢的來發展我們的計畫,或許這樣說大家會不太懂,尤其對於住在都市裡面的人來說,基本上山上的村子不比在都市,村裡的人大多彼此認識,甚至都有血緣關係,不然也可能是遠親,村里發生的事多半都在極短的時間內會傳開,因此一個外人住進村子本來就會引起一些關注跟討論,而這樣的擾動就是這個計畫的第一步,我就是擾動的因子。

07 May, 2009

一場夢之後

經過一場夢之後,回到了台灣。
回到台灣已經將近一年,該開始的確不適應,但是不適應歸不適應,該找的工作還是要找,而回台灣的第一個工作就是再次離開家,到了嘉義的山區(瑞里、瑞峰及太和),執行一個藝術介入社區的案子,在山上住了將近半年,重新認識新的朋友,重新建立跟台灣新的關係,慢慢的開始做著另一場夢。
在嘉義做的這場夢發生了許許多多的好玩的事,認識了許多好朋友,如今那場夢告一段落,經過了四個月,許多夢中累積的情感現在才慢慢的在發酵,正是慢慢訴說這場夢發生的時候。
一開始從網路上看到了這個工作,也就投了履歷,任務說得很簡單,就是需要駐地在嘉義山區,處理北回歸線環境藝術行動的行政工作,當然同時我也投了幾個台北藝廊的工作,當時非常期待某家台北的藝廊會找我去面試,很可惜並沒有,而這個計畫的執行統籌打了電話給我,問我願不願意到嘉義去面試,二話不說,準備了行李就到了嘉義的民雄,跟執行統籌見面,順便拜訪在朴子的舅舅。面試的過程很快,大約半小時就談妥了這個工作的薪水及內容,其實我根本還需要一點時間考慮,但是好像也找不到特殊的理由拒絕,就在沒有說出接受或不接受的狀態下,雙方好像就確定各自得到了彼此想要的結果。
這個工作落到我身上其實有一點像老天安排般的曲折,事後聽老闆及執行統籌談起這件事的源由是當初他們早已找好這個位置的人選,而且也是攝影創作者(有沒有這麼巧啊?),但是由於一些因素,這位先生沒有辦法長期住在山上,因此他們公開這個職位,而我就是那個沒有家累願意住在山上的傢伙,據老闆表示,當初並沒有考慮找我面試,原因是我的學歷及經歷似乎有點超乎他們的要求,他們怕會“請不起我“,不知道是Parsons的名氣高還是蔡國強的名氣響(註一),因為後來他們喜歡形容我就是在紐約念攝影,在蔡國強回顧展工作過的新助理。不過老闆沒有說後來為什麼還是找了我去面試,而他在面試前耍了一個小手段,他交代執行統籌約我在嘉義面試,而不是在台北的公司面試,執行統籌一聽到我答應到嘉義面試後,報告了老闆,我的兩位上司因此覺得這件事應該就成了,其實如果不是小時候常常會到嘉義外婆家,或許我還會考慮一番,因為對嘉義有某方面的熟悉跟情感,這樣的連結替我開啟了這場夢。待續

註一:關於申請到Parsons某方面是一個運氣,因為當初申請的攝影研究所都拒絕了我,只有這家不怕死的敢收我
關於蔡國強,是因為有朋友在他的工作室工作,因此就因緣際會得到了幫蔡國強回顧展做攝影記錄的工作。

11 March, 2009

一場夢

工作室/新莊

回台灣到現在總共九個月,該是時候把美國的生活做一個總結,替台灣的生活做一個新的開始。
這九個月其實一直處於一個生活重整的階段,畢竟結束在紐約的求學生活回到成長的土地是一個很大的轉變,剛回台灣的時候,相當不能適應,這種不適應遠超過三年半前剛到紐約的時候,街景、氣味、人、語言的改變…….都讓我一時無法調整回來, 明明這是我成長的土地, 我卻感到異常的陌生, 然而那個夢中的異鄉土地卻再也回不去了。
八個月前, 接到一份工作, 擔任北回歸線環境藝術行動的行政執行, 工作內容就是住到梅山鄉的瑞里茶區跟當地民眾一起生活, 協助進駐的藝術家與在地居民交流創作, 並且協助舉辦三場茶會, 就這樣開始了半年來的茶山生活, 開始了對茶的認識, 開始喝茶, 開始了在台灣第一份有關藝術的工作, 這個藝術行動是以一個非常台灣在地價值的思考在執行的, 因此這半年的生活成為我重新回到台灣這塊土地生活的切入點, 因為工作中所見到的人、事、物正好重新建立起我對台灣的價值觀, 也慢慢遠離了那場在第五大道上的夢。
重回這塊土地的第二步, 是在我生長到20歲的那棟老舊建築物裡成立我的創作空間, 這棟建築物已經有超過25年的歷史, 在我搬離開以後, 建築物裡有一些空間就開始閒置, 一直到我回台灣, 正巧家裡重新整理這些閒置空間, 因此我利用了其中一個, 開始了我在紐約一直期盼能擁有的工作室, 這個建築的外觀以及它處在的地理環境, 剛好跟一般藝文空間成立的條件背道而馳, 這種視覺概念上的衝突正好代表我回到這個地方的矛盾, 能讓這個矛盾成型, 是我重新回到這塊土地的另一個切入點。
一位友人這麼說, 在美國求學的那段時間, 現在回想起來好像是夢一場, 我說, 這場夢似乎越來越遠了, 漸漸的連存在的記憶我都將會懷疑到底是夢還是記憶。

16 July, 2008

畢業旅行-Berlin

走路/柏林
看房子/柏林

這一次的旅行,我最喜歡的是柏林。
我總是在別人還沒說完他的問題前就搶先回答了這個問題,你喜歡哪一個城.....柏林..........市?
原因是什麼,實在也說不出多具體的理由。
她是我第一個踏進去的城市,在還保有自助旅行的新鮮感的前幾天,剛好就是這個城市在陪伴我,讓我慢慢進入狀況,她也不斷的給我很多新的東西。
要離開,也是跟這個城市道別,離開前一天住的青年旅館,在旅程第二天我就從門口經過過,所以從巴黎回到柏林以後,竟有一種回到家的感覺,大致的地鐵路線早已經搭乘過,連飯店資料都沒拿出來,我就搭上地鐵前往我旅程最後一晚的落腳處。
人的記憶真的很有趣,或許不是每個人都這樣,這趟旅程的開始跟結束在我的記憶中佔了絕大的部份,那些在心理細微的感覺,也是在這兩個時候比較有味道,所以或許我不是真的特別喜歡這個城市,或許只是她佔了太多記憶,難以忘記。
但如果要再問我一次,我喜歡哪個城市,柏林,答案還是沒有變,因為她很平淡,我只是每天不停的走路,看房子,買Doner Sandwich, 然後回家寄明信片,喝Berliner啤酒,很平淡,很平靜,我大概是一個很怕大變動的人,儘管自助旅行是要開放的去面對不同的人不同的事物,但是我覺得可以這樣平淡的走在異鄉,也是一種幸福,更幸福的是,柏林並沒有排斥你用這樣的方式走著。

09 June, 2008

畢業旅行-排行程

由於辦理歐洲的申根簽證必須要提供完整的行程以及住宿資料,所以原本想要來個隨意亂走的行程的我,打消這個念頭;還好現在網路發達,資訊非常多又容易找,加上許多朋友知道我要去歐洲自助旅行都比我還興奮,拼命幫我找資料,甚至幫我連絡朋友,讓我可以去投宿,所以整個排行程的工作是靠許多人的幫助而完成的;其實一開始上網找資料,看到歐洲的地圖,就已經迷失了,因為不管北歐東歐南歐西歐,每一個國家看起來都有夠吸引人的,不過礙於歐元攀升美元慘跌,我不得不控制整個旅行的時間,最後,我下決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是第一次的自助旅行,而且又是自己一個人,所以就找一個英文可以溝通而且安全性比較高的國家為主線,因此德國就成為我的首選,相信大家都知道法國人是非常排斥講英文的,而西班牙義大利被搶的機率似乎很高,英文口音又太重,所以德國是最好的選擇,加上我天生懶惰的個性,直接在網路上找到人家排好的行程來參考,做了一些微調,行程就出來了,當然這個微調一直到我要辦簽證前幾天才正式的定案,過程中有想過要去荷蘭,比利時,瑞士,等等國家,會出現這些國家是因為他們都在德國周圍,而且剛好都聽說有朋友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在那邊,因此就想加入行程,然而這些國家我都沒去,後來定案的是以德國為主軸,Berlin為起點,順時鐘繞行,經過Dresden, Praha, Munich, Rothenburg Ob Der Tauber, Heidelburg, Koln, Paris, Hamburg, Berlin結束,所以除了德國的城市以外,我另外加進了捷克的布拉格以及法國巴黎,捷克就不用多說了,完全是因為Once這部電影裡面可愛女主角的關係,而且大家都說布拉格很正點,至於巴黎,就像我開頭講的,法國人不講英文,我一開始根本沒把她排進去行程裡,完全就是為了不想到那邊狼狽的無法溝通,不過因為一位在法國唸書的友人一直質問我為什麼不去巴黎,當時因為不敢跟她說我害怕,所以當天晚上就改了行程,硬是讓巴黎擠掉了布魯賽爾,就這樣形成了最後的結果,現在想想,幸好有那位朋友,不然我就錯過了許多美好的回憶了。

06 June, 2008

畢業旅行-導火線

現在回想起來,會決定回台灣以及到歐洲當背包客,全是因為在今年春天看了一部電影,這部電影叫Once,其實我說不上這部電影為什麼會觸發我離開去旅行的念頭,不過根據牡羊座衝動鹵莽的個性,其實某方面還說得通,因為那個時候正在思考到底自己的未來應該怎麼走,是否要留在紐約,另一方面,Judith(我親愛的女友)早就在鼓吹我該到歐洲去自助旅行,她覺得那對我這種學藝術的人會很有幫助,而且她強調要我自己一個人去,因為她覺得我太像公子哥,什麼都需要人家準備好,這樣很不健康;因為有這些外在的因素在我腦袋發酵,當我看到Once這部電影裡面歐洲的街景,聽到裡面的音樂,還有那個可愛的來自捷克的女主角的時候,就讓我在電影進行到一半的當下做了這樣的決定,我要回台灣,而且我要把所剩的錢拿來自助旅行,如果當時我先看了Reign over me這部電影,說不定我就會選擇努力留在紐約也不一定,當然這可能是老天的安排,所以這個決定是前者而不是後者,不管好或不好,我都有個方向可以走下去,所以我就這麼開始計劃起我的歐洲行,以及回台灣。因為剛好畢業,所以就把這次自助旅行當作是研究所畢業旅行。

01 May, 2008

最後一夜


the wall and my table/ 2008

現在是我在我現在這個房間的最後一夜,就算之後能夠再回到紐約,也不太可能再住進這個空間,自從決定要離開紐約以後,從來沒有想過要怎麼面對最後一夜的到來,雖來我還不算全然離開紐約,但是離開這個我生活兩年的居所,其實也足以代表一個人生的段落,記得來紐約的前半年,搬了三次家,住了四個不同的地方,直到搬了第四次,我才算真正的安定下來,第一天來到這裡的心情跟景象還印象深刻,葉娘跟馬妹買了青江菜及不知名小花的盆栽來送我,那天天氣不是很好,搬家的時候還下大雨,但是我的心情非常愉快,大概是我到紐約以來最愉快的一天之一,在這邊迎接的第二個早晨是個大晴天,盆栽在窗台旁邊看起來也很開心的樣子,那天是2006年4月25日,網誌剛好有記錄下當天的心情。
時間是既難定義但是又很簡單的東西,很多事情冠上時間性的形容詞,代表的就不再是硬邦邦的數字觀念,而是情感,傍晚從老北方手拉麵買鍋貼回家,走回家的路上在想,這大概是我最後一次吃老北方了,最後一次跟爽朗的老闆娘點菜,這一段從老北方到家裡的延路景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看到,下午到那家我不知洗了多少次的自助洗衣店洗衣服,最後一次站在滾筒洗衣機前面,看著進水,起泡,放水,脫水的過程,無聊的在腦中盤算,以我十天洗一次衣服的頻率,我大概洗了將近70次,如果一天一天洗也要洗個兩個多月,這好像就是時間累積出來的情感,韓國老闆依然是態度很差,心裡雖然暗暗希望這唯一的最後一次遇到的是合善的老闆娘,然而或許這樣的安排才是對的,這就是生活,對我對他們來說都一樣,你的最後一次對他們來說其實也只不過是他們生活中的又一天,明天的老北方依然聽的到老闆娘在叫著:小伙兒,你的鍋貼,洗衣店裡的老闆一樣是不悅的對待著上門的顧客(除了小孩跟小狗),我也只是過客罷了。
很多的最後一次自己其實都不知道可能是最後一次了,不過想想,一直在想這些最後一次有什麼特別的意義沒有,如果在最後一次的時候想到那可以稱為是第一次的時候的心情,其實時間突然變成的一個點,把兩個點串在一起,就像剛剛在洗澡的時候,我就想到我第一天抵達紐約當晚洗澡的心情,因為這是我到紐約做的第一件讓自己放鬆的事,這兩次的心情交錯成一個點,實在是複雜無比,難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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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隔天的中午,我面對收拾完畢的房間,有一種不可思議的感覺,好像我沒有真的要永遠離開這裡,倒數三個小時,越來越像當兵的時候要回營區前的心情了........,剛剛要去銀行辦點事,摸摸屁股口袋,有感覺到鑰匙,所以就安心的關上門,關上門那剎那,想到十點的時候新室友已經來取走鑰匙了,口袋裡的只是鑰匙圈,我只是習慣性的把他扣在腰間,因此我再次被鎖在這個樓梯間,上次發生這件事是在2006年4月28日,剛搬進來五天,剛好網誌也有記載,幸好這次室友在家。
零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住到零八年五月一日共七百三十九天。

08 March, 2008

終於開始寫台文

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對台語歌謠感興趣,相信大家都記得那個講台語要受罰的學生年代,也記得自己偷偷羨慕同學父母用國語跟他們溝通的歲月,而隨著台灣社會的變遷,我們卻又180度的扭轉了對於台語的看法,當然台語不免淪為政客炒作的工具,可是我並不在乎這些,因為如果大家有機會細細品嚐許多關於台語詩詞的美,那我也得感謝那些炒作,及時的提醒我別遺忘這個從小爸媽教育你的語言。
路寒袖先生說:[台灣歌謠在歷史上長期地受到扭曲、打壓,不僅要為它平反,袪除既定的刻板印象,更要重新建構一個新的歌謠傳承。因為歌謠跟我們的休閒娛樂生活密不可分,它對庶民的影響既直接,又廣泛。]
我因這句話這個理念,激起一股想哭的衝動,我也常常為了自己又發現了美麗的台灣歌謠而感動,而我第一個要推薦的平反曲目是【雨夜花】,這首歌是由周添旺作詞,鄧雨賢作曲,相信很多熟悉台灣歌謠的人都不陌生,這首歌在描寫一個來到都市的純樸鄉下姑娘,愛上了薄情郎,因而失志墮落風塵的故事。把這個女孩的身世描寫成風雨中受摧殘的花朵,那種意境跟那種美,我想在任何語言裡面都要努力斟酌才有的,而我有機會聽到江蕙與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多明哥合唱的這首交響樂版【雨夜花】,更是極為感動,這就是路寒袖先生講的平反,台語歌謠並非難登大雅之堂,只是這個語言被扭曲太久,大家也就漸漸的被蒙蔽,但是被蒙蔽還是可以被打開,哪怕是因為政治的炒作或是需要世界男高音的加持,終究還是會回到個人對這個語言的價值判斷,如果覺得不願隨著政客的左右而講台語也罷,好聽也是因為多明哥的功勞也可,我想說明的是,在思考過這些以後,在抽掉多明哥跟交響樂團的聲音以後,這首曲這首詞還是讓我看到它的美,我覺得江蕙唱的比其他兩位女高音好,不是好在技巧,而是對這首歌的情感,因為我相信她早已咀嚼這首歌上百遍。
這些平反其實到處都有,只是看以台語為母語的人們能不能被喚起,講個例子吧,現在台灣相當紅的超級星光大道,有一些參賽者唱過一些非常美的台語歌謠,像是吳念真作詞,陳揚作曲的【桂花巷】,蔡振南作詞,陳小霞作曲的【花若離枝】,甚至有人改編歌仔戲的詞成為流行歌曲,因此我也才知道大家聊到歌仔戲,就老是喜歡來一段的:[我身騎白馬走三關,我改換素衣過中原],接下去的詞原來是[放下西涼無人管,我一心只想王寶釧],又是原本被玩low的詞,仔細品嚐以後,發現其實是非常美的。
最後推薦大家看一篇關於路寒袖先生的文章,它對台語文的熱愛以及期待,是我所敬佩的,希望看到的以台語為母語的人能夠關心這個逐漸消失的美麗語言,而我也受他的感召,開始創作起台語詩詞(所以對不懂台語的人感到抱歉,這首詩要用台語的念法),還結合英語,大家見笑了。
古雅臺語人-路寒袖的臺文 http://staff.whsh.tc.edu.tw/~huanyin/lu.htm

以下是我的幼稚園程度台語新詩:

今嘛New York低落雨,
無知台北天氣有好沒
我站低窗前,看雨水滴
看介失神
突然間無知家己滴多位
是New York也是台北ㄟ厝里

13 February, 2008

老師們在課堂上的閒聊

美國經驗
當我到美國唸書以後,開始在美國生活,跟"美國人“打交道,走在美國的路上,我竟然漸漸回憶起很多小學的時候在課堂上老師們聊到的美國,現在想起來,我真的蠻想問問他們,他們說得美國在哪裡?而且我強烈懷疑當初他們講的美國,他們真的有經歷過嗎?
記得有個老師說,你到美國買鞋子,他們會跪在地上替你服務,替你穿上鞋子。這個狀況我從來沒遇過,至少在我生活兩年半的紐約沒遇過,不知道他說得美國在哪裡?
另一個老師說,台灣學生在寫我的志願的時候,總會寫一些好高騖遠的志向,例如醫生,科學家,太空人等等的,他說,你知道美國年輕人有人立志當個成功的超市收銀員嗎?我想知道這個年輕人是誰,不過他應該不是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先生,因為據說他從小就立志要當美國總統。或許這個老師希望我們可以腳踏實地的過生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但是我的志願這個題目跟那些八股的內容是因為台灣學生實在沒有被老師給啟發的結果啊!不是嗎?而且說真的,我從來不記得我的志願到底是什麼,但是我能確定我從來沒寫過我想當藝術創作者,因為人生無法預期,當你發現你有目標時是應該要努力去追求的,當你不知道你想做什麼的時候並不代表你只能當超市收銀員。老師們並沒有說我們可以寫“我還不知道“這個答案,這才是老師該檢討的地方。
同樣的錯誤我自己也犯過,曾經在一次英文補習班的口試中,老師問我有沒有到過美國,我說我到過舊金山,我說舊金山天氣很好,很乾淨,比台北乾淨很多,當時我就想到自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就是舊金山不能代表美國,她是美國的一個城市,她本身很乾淨也很美麗,但是舊金山很美麗不代表美國很美麗,這是不相等的,想知道為什麼不相等,來紐約幾天就會知道了。
這些老師的話是當我走在紐約的街上慢慢回憶起來的,也是當我在人生的抉擇路上慢慢的體會出來的,當我在抉擇要留下來美國與不留下來的當下,這些想法告訴了我一些東西,其實說穿了,很多事情都是可以用很多角度去切入解讀的,很多事情是一體兩面,有優點就會並存著缺點,看個人如何去享受優點跟接受缺點,兩者權衡之下,取自己所愛,如此簡單。就像有人羨慕紐約的繁華,我覺得台北東區也差不了太多,有人說台灣景氣很差,那美國裁員的無情才讓人覺得可怕,有人說台灣髒,那應該看看紐約的地鐵跟台灣捷運的差別;這些東西如果要比,我看比一輩子也比不完,而且每個人總有他喜歡一個城市的理由,但是台北甚至台灣擁有一個跟美國同等級的東西,大家可能從來都沒想過,那就是自由跟民主,一個很多國家很多人民從來無法得到也從未享受的東西,我甚至覺得台灣的民主自由比美國來的更正點,例如美國總統要徵稅打仗,它不會舉行公投,警察要打人,不會手下留情。
到頭來我選擇回去台灣,當然很多因素造成回台灣的結果,我並不是有百分之百的選擇權,我並沒有資格說我放棄了工作簽證要回台灣,但是我並不會因為留不下來感到難過,我不須把弄到工作簽證當作是人生唯一目標。我選擇了提早回去,我很高興,因為我從來不屬於這裡,這裡也從來不屬於我,就算這裡有再多的優勢跟前景,那也不會是我該留下來的理由,我想要聞到的是家鄉土地的香味,我想要看到的是台北盆地老是籠罩的灰色天空,我想要嚐的是巷口只要一塊美金就買的到的鹹酥雞。異鄉過客的滋味,試過就好,家才是一個你躺著不會想著另一個地方的所在。
說真的這篇文章寫到這裡,我覺得我並沒有一個主題,我只是很想寫下我回憶起當初老師在課堂上閒聊時候講的話,然後順著對這些回憶的情緒寫下去,對於文不對題或主題不明的問題請多包涵。最後我又想到一個我很欣賞的老師說得一句話,他說,很多文章,很多名言,如果你一時無法體會,那就盡量把它背下來,等有一天你長了智慧有了自己的邏輯看法,你會突然想起,恍然大悟,我想就算不是書本裡的東西也一樣。

18 January, 2008

Nylon and Hotel

By Nick Ut/1972

By Nick Ut/2007

這是看似兩個截然不同的事件,然而,他們讓我陷入了相同的思考。
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內容相當的有趣,同時也相當的殘酷。1972年, Nick Ut,一位戰地記者,在越戰期間拍下了一張至今還廣為流傳的照片,當時他到一個正被南越空軍汽油彈襲擊的小村莊,正好捕捉到村莊裡的一群小孩驚慌失措的逃命照片,照片中間的小女孩因為衣服被燃燒的汽油膏波及,只好脫掉衣服,全身赤裸的狂奔。這張照片被視為是喚起美國人民反越戰意識的一項重要的作品,也讓Ut先生的一生因這張傳世的照片而改變。在35年後,這位普立茲獎得主再次拍了一張也是一時被廣為引用的照片,當美國的話題女王之一Paris Hilton因為酒後駕車被起訴,並且被判吃牢飯23天,她被警車押送離開她在比佛利山莊的豪宅的時候,Ut先生又捕抓到一張珍貴的照片,只是這次他旁邊多了兩三百個拿著破萬美金相機的狗仔在搶拍同一個事件。Ut先生的兩張經典照片的巧合(註:兩張照片的主角都是無助驚慌的女孩),剛好讓時代的極速變遷有了一個定義,看了兩張照片展現的時代影像,我想應該不難知道作者想講些什麼,Ut先生也下了一些他個人的註解,他說當初在越南拍了那張小女孩的照片,至今他都覺得他一輩子不可能再拍出這樣的照片,他心疼這個孩子,每次看他都必須忍住眼淚。至於Paris Hilton,他根本不在乎她是誰。
一樣是汽油彈,這個創造了台灣的歷史。
我已經忘記我當時幾歲了,不過印象中,我那時候應該還在一個不看新聞的年紀,我看到父親的房間有一支錄影帶,錄影帶外殼封套上有個人名我一直都記得-鄭南榕。然而當時這個名字對我來說並沒有造成什麼太大的影響,我只是一直記得這一幕,短短的一秒鐘的記憶。在那個事件發生後的19年後的今天,我幾乎看了在網路上能夠找到關於這個事件的所有影像記錄,看完這些記錄以後,我陷入一個很深的思考,當初鄭南榕先生有個非常強而有力的著力點,讓他得以發揮他的理想跟訴求,無論是單純的捍衛言論自由或是主張台灣獨立乃至於他對哲學中“死“的定義,他的聰明才智加上當初的時代背景都讓他找到了出路,然而,那已經是19年前的事了,現今這個後鄭南榕時代,是不是能有人有他的智慧跟精神,我非常懷疑,就算有,那我更想知道的是,這個時代的著力點是什麼,在這個時代能做的到底是什麼,當越戰中逃亡的小女孩遇到Paris Hilton,他們之間應該要有什麼樣的對話。當鄭南榕看到現今台灣的社會,他要怎麼再次發揮他的智慧創造歷史,當價值幾十萬的數位相機跟幾千塊的傳統手動相機競爭,到底誰會被淘汰,我真的很想知道。
來美國唸書以後,我一直以為在這裡只有兩種人,一種人是拼老命想要留下來當美國人的人,一種是拿到學位以後想趕快回台灣的,而他們有個共通點,他們都會因為在這裡能找到鹹酥雞而感到興奮,能喝到珍珠奶茶而覺得一整天心情都很好,而我現在發現了第三種人,就是我這種人,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想留不想留,我對於所謂“台灣環境很差還是留下來好“的論點其實非常反感,但是我又非常懼怕失去在這裡的機會。或許,我真的是不夠聰明。

16 December, 2007

After Party

我不是一個愛社交的人,不過通常有Party我也會參加,大部分的西方Party就是大家手上一瓶酒,在那個屬於這場party的空間穿梭,遇到有機會就跟人聊聊天打打屁,再有機會就可以交換可能不會打的電話號碼跟EMail,其實,每次去參加party不免都會有些期待,不知道這次又會遇到什麼樣的人,會不會認識新朋友,在紐約,參加台灣人的party可以見識到這裡的台灣人有多麼的多,也可以見識到台灣人的圈子有多麼的小,你以為八竿子應該打不到的人,可能就會在兩場不同的party上遇到,如果沒過節倒還好,有過節可就不好受。有時候認識新朋友是一件好事,不過通常這樣的場合的這樣的氛圍,不過就是逢場作戲,下次要再相遇應該也只是另一場party的巧合而已。
最近參加了一些party,有悲傷的也有開心的,也有純social的,各有巧妙不同,也各有獲得。之前參加了同班同學的告別式party,或許這不能說是party,他們把這叫做ceremony,不過現場的景象跟一般的party沒兩樣,大家手上拿著紅酒,到處聊天,聽我同學的家人訴說他們對我同學感到的驕傲,當下對我這個習慣台式哭哭啼啼的告別式的台客,有非常大的衝擊,儘管在電影裡偶爾會看到這樣的內容,不過從來也沒想過我會身在其中,而主角是我相當熟悉的朋友,衝擊最大的莫過於看著我同學的父母在人群中穿梭,拿著自己女兒的作品跟照片對親朋好友訴說自己女兒的故事,把握這最後的時刻,不保留的把自己與女兒擁有的一切讓大家都知道,對我來說這真是一種境界,當我看到同學的媽媽出現在眼前的時候更是精神錯亂,彷彿五十歲的我同學站在我面前,一樣的臉,一樣的深藍眼睛,只是多了些皺紋,我在想,或許這樣也不錯,我同學的臉永遠會是年輕的。
而今天趕的兩場party,就是很一般的酒肉social的場合,一場是很台式的麻辣火鍋家庭聚會,一場是學弟的新居落成party ,先來講這個台式麻辣火鍋pa,為什麼說他是台式的,因為大家是圍在爐子前面吃飯,也就是俗稱的圍爐,沒有人會拿著酒走來走去,不管客人彼此熟不熟,主人跟客人多半都會有一定的交情,所以當主人與某位客人在聊天的時候,你也可以很輕易的在爐子上空交換的訊息中,慢慢了解其他的客人,並且在放肉夾肉,傳遞茼蒿的過程中,本來不熟的客人也可以有些互動,這樣一場飯下來,多少都會吃出一些感情,就算沒有什麼交集,終究是花了時間坐在一起吃了一頓飯,至少對我來說,要在家裡圍著爐子一起吃一頓飯,是必須要有某種程度以上的親密才行的,所以在有新朋友的狀況下,是喜惡易見的,能快樂的一起吃一頓飯,應該就有認識的必要,反之則否。吃完麻辣pa之後,就到了學弟家的party,這場party是我相當害怕的一種形式,也就是那種進去以後沒有一個認識的人,我只認識我學弟跟他馬子,大家都已經圍起自己的小圈圈,地盤已經劃清,我大概看了每個人看到我的表情,我就知道我應該待不久了,這種感覺讓我想起多年前跟爸媽去參加遠房親戚的婚禮,連新郎新娘的名字都叫不出來,還是得跟著吃完一頓飯,後來我發誓,之後如果新娘新郎不是跟我有直接關係的朋友,我不參加這種像地獄的喜酒,而在學弟家待一陣子以後也了解他的朋友們其實平常都會混在一起的,因此像我這種人就容易變成邊緣人,我在心裡想,雖然人家說這裡台灣人的圈子很小,但是說小也不小,我不認識的紐約台灣人還真多,或許我本來就不是一個有太多朋友的人,我也不是一個愛拿著酒到處問人家名字的人,因為那種感覺很蠢,從了解名字跟住所開始建立起的對話往往都會結束在尷尬的無言氣氛中,所以在兩瓶啤酒以後我就趕快告辭了,沒錯,酒都還沒過三尋我就想走了,這對一個酒鬼來說真是太不尋常了。
寫了這些無聊的pa經驗,其實是因為元旦又要到了,以往的元旦,我那群酒鬼朋友都會來我家,喝酒聊天打牌,好像有一段歷史了,從大學認識以後就一直這樣,不過我今年不回去了,不知道他們會到哪裡混。

23 November, 2007

Bye

Eliza,My Friend

這真的已經是一段回憶了。
記得兩年前我剛到系上的時候,第一天的新生訓練後,我到註冊組去繳錢,剛好兩個班上的同學也在排隊,這是我第一次跟她對話,她一整頭的辮子,很像黑人會綁的那種,穿著有點嬉皮,我不知道這樣的人到底好不好相處,她看到我,跟我說,我非常喜歡你的眼鏡,她也是少數班上的人會戴著眼鏡的。
第一個冬天,她邀請班上同學到她未婚夫新開的PUB玩,我給了她兩張我的作品,放在開幕那天展,這是我個人第一次在公開場合展出我的作品,我也第一次用手機跟她溝通,她跟我說,你真的很認真,其他人好像都要展不展的。開幕這天,她剪掉辮子頭,一整個很清爽的小男生頭,我記得她的頭髮好細,我跟她貼著臉拍了一張拍立得。
第一次班上的Critic,她解釋著她的“垃圾“照片的concept,我實在太累了,所以一直打瞌睡。
有一次我跟她的advisor聊她的作品跟我的作品,她的advisor跟我說,如果你想知道她的東西為什麼是一種藝術,你應該問問她,於是我把那時候拍的東西給她看,她講了一些實在不太容易入耳的話。
去年她有個個展在Roosevelt Island,閉幕那天我跟她在學校外的階梯聊天,她問我要不要去,我說,好啊,我女朋友剛好在紐約,我可以帶她去,她很驚訝的問,你女朋友?怎麼認識的?什麼時候在一起的?在一起多久了?
今年夏天,我跟她的互動特別多。
一次畢業口試前的練習之後,她跟我說,我覺得你講的很好,我覺得只把On Kawara當做是唯一對自己有影響的人也很棒,誰說一定要舉一堆藝術家的作品來當自己的參考。
她為了我的thesis show找了一些我需要的東西給我參考,我記得她找到的shelves就是我後來用在thesis show上的。
有一天我在電腦教室遇到她,她說,Cheng-shu,我們是不是應該一起穿一下我們都有的那件粉紅色polo衫,我說,好啊,於是我們在那個禮拜唯一一起上的一堂課上,一起穿了這件polo衫,她那天早上還特別寫了封Email提醒我,我跟她說,我收到email的時候,已經穿著這件polo衫了。班上同學看了拼命的笑,說,You are so cute。
這個夏天,她跟我抱怨了不少事,我給她不少煙,她說她要去德州了,她覺得她在那邊會過的比在紐約好,她還跟我說,Cheng-Shu,我知道你的痛苦,我八九歲的時候從波蘭來到美國,當時一句英文都不會講,非常慘,我問她說,你會不會覺得我像gay,她說,一點都不像,你只是穿衣服比較娘而已。
每次我跟她說話,我都快溺死在她那雙水藍色的眼睛裡。
原來這個夏天.............................................

09 October, 2007

You should've learned how to love this lady.

夏天前一陣子,一直想買一雙設計感符合自己喜歡的夾腳拖鞋,原本一直非常喜歡的巴里島拖鞋,由於住在巴里島的朋友遲遲沒寄來,所以只好靠自己去尋找,終於有一天有機會去逛逛鼎鼎大名的Century 21,這裡向來是可以挖到物美價廉寶藏的地方,所以我也就期待著是不是能在這裡有些收穫,在逛男鞋部的時候,果真被我看到了DKNY的一雙夾腳拖鞋,設計非常簡單,雖然稍稍不合腳,不過他的設計相當符合我想像中的樣子,所以也就衝動的買下了。
跟這雙夾腳拖鞋的第一次相處,可以算是一種強迫自己去適應對方的狀態,因為我的腳本身就比較窄,所以就算腳長適中,兩條夾角鞋帶還是無法完全扣住我的腳,所以我必須用比較多的力氣去夾,而且這雙拖鞋可說是真材實料,不知怎麼的莫名其妙的重,所以那又加重了我腳趾在夾的時候的負擔,可喜的是我只是穿他去買個便當,所以腳趾只有稍稍快要破皮的跡象,還不算太糟,反正新鞋本來就是得花點時間去適應的啊。第二次的相處,我想可以用血肉模糊來形容了,由於大概知道這雙鞋的重量跟硬度,我就也用了比較強硬的態度去穿他,用力的夾,使勁的拖,當然,結果相當的慘烈,腳皮抵不過牛皮,當我不經意往腳趾看的時候,腳趾有一小塊皮已經脫掉,而且腳趾頭沾了點血,而我路才走到一半,還跟人家約了吃飯,不得不在馬路上處理一下這慘烈的狀況。在這之後,每次要穿這雙鞋之前,都得自己盤算一下等一下要走的路程,並且對自己做心戰喊話:在給它一次機會吧,時間久了它就會軟了。
常常在穿完DKNY後,換上我在OLD NAVY買的外型不算正點的拖鞋,總有一種非常輕鬆的感覺,可是一要出家門,總是還是會以DKNY為優先考慮,掙扎著要腳痛還是要好看,通常還是要好看。好看的東西總是有它的優勢,就算會讓人受傷,還是不會被輕易放棄,當然這不是一個定律,不過用在我對這雙鞋的態度上卻算是適用,久而久之,我也自然的發展出一套穿它的方法,不再磨破皮也不再流血,然而它呢?還是一樣的硬,一樣的不合腳。

28 September, 2007

Salvador and Chagall

I am in Kathy's/Gainesville, Florida 2007

這兩天承蒙ABC學長SAM的照顧,到他工作的Gallery去當了兩天的Art Handler,說Art Handler聽起來是比較好聽,其實說穿了就是去當苦工,舉凡所有在Gallery裡面需要勞力的工作都是我要做,由於這個Gallery之後要舉辦一個亞洲藝術聯展,所以必須把整個展場的空間清空,該打包的藝術品要打包,該整理的的儲藏室要重新整理,儘可能把所有藝術品放進儲藏空間,所有在展場空間會礙眼的物品都變不見,套Sam講的一句非常好聽的話,你要來變個魔術,這個魔術就是你要把所有凌亂,尺寸不一致的藝術品畫作照片都包好,然後放進一個空間裡,讓這個空間擠進最多作品然後又不會傷害任何一件作品,之後還要把其他雜物也變進去這些有限的空間裡,最重要的是藝術品要看起來是藝術品,雜物是雜物,才不會辜負這些藝術家們,當然我變不見的雜物例如直徑20吋泡泡棉圓柱體,應該也是很難被看成是藝術品才對,所以我也就偷懶的讓他們共處一室。
這兩天工作下來,突然發覺好像回到當兵的時候,上級說要檢察環境,然後我們就把所有庫房的東西拿出來,能擦得擦能包的包,然後再一件一件的放回去原來的地方,排列整齊,或是像連長給你一根衣架叫你變出可以在打靶時候接彈殼的小彈袋一樣的感覺,今天Sam就交代了一件事給我,他說旁邊堆了很多上次運花來的紙板,要我把他變成可以裝下我們剛排列整齊的一件大藝術品,紙板變成紙箱比衣架變彈袋容易的多,後來Sam又給我一件工作,他要我把比我胖兩倍比我矮一點的兩捆泡泡綿變不見,雖然說我們讓藝術品佔據了幾乎所有的儲藏空間,不過他下了指令,那我們也要把他們變不見,這也比在軍中,連長要我們把比帳目多的火炮裝備或槍械彈藥變不見來的容易,所以我後來把大家都變不見了以後,學長就叫我魔術師,我心裡想,你果然是ABC,沒當過兵。
當然這個工作也不完全可以用當兵的心態去做,至少我不會粗暴的丟我們在處理的藝術品,不要說自己是學藝術的,光這些藝術品的標價也夠嚇人的了,雖然都是一些還在長大中的藝術家,不過我的日薪也不過75塊,我不想跟自己開玩笑,說到這個就必須來提一下Gallery裡的寶藏,第一天有個跟我一起工作的專業Art Handler,我們發現了兩幅作品跟別人不太一樣,作品後面有幾份文件跟一份證書,我對照了證書上藝術家的名字在泡泡綿上寫下Marc Chagall,我的夥伴驚訝的看著我說,這真的是他的作品,我隨便的問了一句,你很熟悉他的作品嗎?他帶點驚訝又鄙視的語氣說: Yeah, don't you know him? It's a pretty "big" name.當場讓我覺得很糗,虧我還跟人家說我拿了一個MFA的Degree,不過有這個前車之鑑,我之後就特別注意幾幅有“文件“的作品。第二天,當我自己一個人在包第一天剩下的唯一一幅作品時,發現這件作品也有一樣的證書,這次我終於認識了,而且我也能了解昨天的夥伴看到那幾件Marc Chagall作品時的感受,而且這個人連我都認識了想必還真是響噹噹的人物,對,是Salvador Dali的作品,他的中文名字是達利。我跟Sam說,我要來處理達利的作品,連他都嚇一跳,不過,達利還是跟其他的亞洲長大中藝術家的作品跟泡泡綿放在一起。對不起,達利。

30 July, 2007

Friends







Four Addresses / New York 2007

相信有不少人都看過Friends(六人行)這部美國影集,這部影集以紐約為背景,在講六個朋友之間的故事,當時在台灣看這部影集的時候,是以一個了解美國文化及他們朋友關係的角度在看,想說將來有機會出國的話,搞不好裡面有一些對話跟表情可以派上用場,等我真正來到了紐約,發現似乎有那麼一點出入,一來可能是我並沒有真正的美國朋友,二來可能是六人行裡面的朋友關係是一個烏托邦,是他們想像出來符合他們心裡所嚮往的。前兩天去參加一個大我一屆的學姊Sarah的Party,由於她要到德州去教書了,所以就發了群組信給整個研究所的人,我看了大略會出席的名單,有幾個我熟悉的同學跟學長,儘管我跟Sarah不那麼熟,我還是決定去放鬆一下,其實在這裡有參加過美國人辦得Party的人大概就會了解,有大部分的人都是朋友的朋友,鄰居的朋友之類的,大家可能不知道今天是為誰而來,只知道有啤酒跟豬肋排,而我也就是其中一員,整個Party的確就如我預期,很多不認識的人,大家拿著啤酒互相交談,而Sarah也穿梭其中,到處跟她的舊朋友道別,也跟新朋友介紹自己,到此為止都還是很西方的Party,直到我跟同個系上的人要一起離開的時候,看到了這一幕: 我們在人潮聚集的屋頂找不到Sarah,所以猜想她應該在屋子裡,所以就到屋子裡找她,而她正在屋子裡的廚房善後大家留下來的碗盤,當時只有廚房開著燈,昏黃的Spot light打在她臉上,她一一跟大家親吻道別,她說,她怕到了那邊,不知道要到哪裡找朋友,大家安慰她,You will be fine。我相信系上幾個跟她同一屆的同學跟她交情匪淺,因為我在過程中不知道聽了多少他們瘋狂的回憶,而回憶是定義朋友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這一刻看似刻意的氛圍私乎有它存在的必要,我看著看著突然想起我在台灣的朋友,也想起我要離開台灣到紐約前的幾次聚餐,好像不管東西方的朋友關係到底存在著什麼樣的差異,本質似乎是不變的,是不是朋友,我想當你跟他們道別的時候就會知道。
很多人都對朋友關係有一套見解,例如我的高中同學覺得朋友就是互相挺,挺到死。我的大學死黨就是秉持著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則。在這裡遇到的一些要好的台灣朋友,他們喜歡把互相視為“一家人“,我的ABC學長Sam也常講“一家人不講兩家話“。我個人討厭“挺“這個字,不知道為什麼,也許是聽太多,覺得那只是一種宣示,而不是一種作為,我沒辦法對朋友下什麼定義,通常我比較相信磁場,Tone不一定要合,但是磁場不能不合。

19 July, 2007

滾筒洗衣機與大型印表機


Laundry Room/Florida 2007

我非常喜歡在洗衣店看著滾筒洗衣機滾我的衣服。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開始喜歡待在自助洗衣店,看著我的衣服在滾筒裡面滾,註一,從第一階段的洗衣到最後一階段的脫水,我也不知道這算不算一種嗜好,不過看著整個洗衣的過程好像會讓自己覺得有參與的感覺,第一階段衣服會慢慢被浸溼,然後水跟洗衣精開始混合起白色泡沫,然後就滾啊滾啊滾的,可以想像那些髒衣服慢慢的被洗乾淨,汗臭味慢慢消失的情景,最後來個離心力脫水perfect ending,真的非常的正點。我猜這是一個放鬆的方法,某方面知道自己不用去煩惱整個洗衣服的過程,洗衣機自己會幫你搞定,人生沒有太多這麼正點的事,只要投下六個quarter硬幣,倒進去洗衣精,然後一切就等他完成,而且還可以在旁邊享受看著整個過程,當然洗衣精要放對槽,有一次我把洗衣精放進柔軟精的槽,結果洗完了以後衣服都還是泡泡,只好再洗一次。不過烘衣機就沒這等的吸引力,雖然烘衣機也是一直滾,可是沒什麼變化,沒有入水,起泡,放水,脫水這些過程可以看,所以等看洗衣機滾完,衣服丟到烘衣機以後,我就會回家等待收衣服了。
這等的嗜好,我在學校也發現了另一個有異曲同工的裝置,那就是印表機,尤其是在用大型噴墨印表機的時候,註二,看著印表機的噴頭橫移40英吋,一次一次的刷過我的紙,然後顏色跟線條慢慢的浮現,真的是一種享受,之所以會偏好大型印表機是因為他印比較久,而且整個過程可以以坐在椅子上的角度觀賞,因為他大,就不會擺的太高會太低,他得自己站在地上。印表機跟洗衣機異曲同工的地方就是,我只要把檔案準備好,滑鼠按下列印,他就開始幫我完成後續的事情,我就坐在他前面,一邊讚嘆科技帶給人的愉悅,一邊看著我的照片印出來。當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果照片顏色老是調不對,老是印不好,電腦不聽使喚,那就真是折磨人,印證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這句話,而且學校的大型印表機要錢,連用自己的紙也要錢,所以比較起滾衣秀的野台戲,他還真是算百老匯。
註一:這裡的滾筒洗衣機必須是橫式洗衣機,而且要有透明洗衣門。
註二:印表機的外殼必須是透明或半透明的。

16 June, 2007

TIME LINE




兩年前來到紐約,進入攝影研究所就讀,一開始並不是很了解所謂攝影研究所到底是在幹啥,所以記得第一次的Critic就找室友拍了幾張“類似“時尚“的“腳“的照片,應急的就弄上了Critic,開頭的第一句話就是,我之後想成為時尚攝影師,這是我的第一次Critic。後來才發現攝影研究所的走向基本上跟藝術創作研究所沒啥不同,只是我們用攝影搞藝術,所以當時跟幾個大我一屆的學長姐聊天,他們都奉勸我轉到大學部去,大學部才有所謂時尚攝影的發揮空間,一晃眼過了兩年,中間心情還是起起伏伏的,曾經想過硬著頭皮把研究所念完,利用學校資源好好學習時尚攝影,也有一陣子突然想當藝術家,心情起伏不定沒個準,一方面自己的確不太明白自己想要什麼,一方面應該是太習慣得過且過,雖然我現在的腦袋裡,是偏向當藝術創作者的邏輯在思考著,不過也不知道能持續多久。
這兩年也拍了許許多自己認為是藝術的東西,也在一次一次的在Critic上虎爛自己在做什麼,不過自己是不是在虎爛,我想自己最清楚,有時後我還真的很感謝他們沒有當面跟我說,You are bullshit,因為現在想想,我的第一年,簡直都在Bullshit,不過還真的有一個韓國同學私底下跟我說,我覺得你在Bullshit,可是我們之後的那一段對話卻讓我受益良多,其實比起西方人敷衍的It's cool. It's beautiful. 這個Bullshit才是我想聽到的吧,當然是私底下聽到就好啦,很多時候,Critic對我來說只是個必須完成的形式,因為自己每天面對這些照片,是不是在Bullshit,難道自己會不知道嗎?
去年夏天結束的那一次Critic,我很勇敢的把第一年所有的Bullshit都貼在studio的牆上,形成一種面對自己的時間長廊,也讓同學知道我的不知所措跟無知,就是這樣開始,一個面對自己最基本情緒的起點,把最簡單最深刻自己真的有感覺的東西,慢慢的一點一滴的在第二年表達出來,這就是那個韓國同學要我做的事。
過了兩年後的這一次Critic,我慢慢開始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知道自己的作品到底在表達些什麼,記得在Critic的中間,班上的Patti替我辯護,她說,I think this is very “Cheng-Shu“. It's all about him. 我想,她真的說得沒錯,我的第一個作品就是講我自己,我自己的情緒,我自己,架好相機導演自己,每天拍自己,一切都關於自己,我一直深深的相信,藝術創作的一個重要的元素就是面對自己,所以藝術創作往往很痛苦但是也夾雜著一些快樂,基本上沒有形容詞可以確切形容這種感覺,有很多作品都是在痛苦的情緒中產生,也有很多是在茫然不知道自己在拍什麼的狀態下產上,我發現在這兩種狀態下產生的作品通常會得到比較好的回應,也比較經的起時間的考驗,心靈上的苦痛似乎是創作的原動力,所以遇到這樣的時期,雖然很苦痛,但是某方面會覺得快樂,因為我知道自己不知道又要用相機講出什麼東西了。不過這個探索自己的階段性任務似乎差不多該告一段落了,下一步到底該往哪裡走又是另一個苦痛的開始。
當然,這整個過程都跟很多朋友拖不了關係,感謝這麼多朋友願意讓我把鏡頭對向他們,在不知道我在做什麼的狀態下還願意配合的靜止15秒或30秒,不是被切掉頭就是被切掉腳,有的還要跟炸雞一起拍照,真是苦了你們了。

14 May, 2007

撿寶石



Boring Night Life/ 2007 spring

由於室友的OPT到期必須打包回台灣了,所以我又開始找室友,很多朋友用憐憫的語氣問我,你又要找室友了喔?怎麼你到紐約不是在找房子就是在找室友?的確,我這方面的經驗算是豐富的,不過,我要澄清的是,找室友跟找房子的心情是不太一樣了,找室友是被動的,等人來看房子,跟室友討論,然後決定要給誰住(如果你住的地方還不錯的話),找房子是主動的,要到處走透透,像是找工作一樣,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讓對方接受你(假設你很喜歡那個房子的話),而且非得在一定時間找到不可,找房子的壓力基本上比找室友大的多,而且我相當喜歡我現在住的地方,我有相當的信心相信這裡應該不會租不出去,就怕沒有合適的人來租,其實這個撿寶石的遊戲,不靠時間的磨練也很難知道自己挑的是一棵寶石還是爛石頭,通常挑室友都只能靠第一眼的印象還有談話間的感覺來決定,基本上我沒跟對方一起住過,我也沒辦法百分百確定對方到底生活習慣好不好,好不好相處,很多人出門在外頂著光鮮亮麗的外表,卻是個家裡髒亂無比的人,所以一切得憑著十到十五分鐘的言談中找到端倪,還有憑著一股對人的直覺下決定!
不過有幾個我接觸到的人就讓我有點抓狂,記得上一次找室友,有一個女孩子打電話來,印象中是在這裡念語文學校的台灣學生,準備申請大學,打來了稍微問過房子的狀況以後就開始對我身家調查,這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畢竟是未來可能會一起住的人,可以理解,不過當對方知道我在念攝影的時候,就開始要我幫她拍照,開始問我如何夜間拍照能清楚,然後她說有很多數位相機拍的照片,以後我可以幫他印,我在想,我是在找室友,不是在找客戶,而且我有說我是開相館的嗎?後來因為不滿我不給她我的MSN,就匆匆的結束了對話。之後也遇到了一兩個靠語言學校在保持學生身分的學生,有一位老兄給我一個答案我覺得很妙,我問他如果沒申請到學校怎麼辦,他說:我朋友勸我不要出境。我在心裡想:這位先生你還真老實,不過這樣我可能沒辦法租你喔!
我也曾經遇過一個大概年近七十,白髮蒼蒼的老婦人來租房子,還真是讓我嚇了一大跳,幸好當時是白天,不然可真是一次恐怖的經驗。
其實很多人都說,來這裡生活,最好是能跟外國人(其實是本國人,因為我才是外國人)一起住,英文跟文化的接收度會比較高,不過我想對於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要一起生活這件事我還是有那麼一點無法接受的,所以基本上我還是謝絕了很多西方人朋友,有點沒種,但是還是住的爽比較重要。

24 April, 2007

三段與朋友有關的故事



Shadow of Life/2007 spring

第一段,非常意外的,上一篇網誌的當兵學長,回了我一封信,很簡短,他說他從紐西蘭(不是澳洲,我的記憶一直有“差不多“的問題,不過美國人還不是把台灣當泰國)回來以後,憂鬱了好一陣子,不知道怎麼面對朋友,他把自己封閉起來好一段時間。他留了他的連絡方式,並且加入了我的MSN,我們前兩天用Skype聊了一陣子,一點都不陌生,就算我們現在的遭遇都跟當初完全不一樣了,感覺還是差不多,基本上披在外表這層糖衣只會讓膚淺的交往關係有差異,用靈魂在交往的人,大概不會被蒙蔽,就像M&M巧克力一樣,儘管大家顏色不同,吃起來其實都是巧克力,除了他經歷了一段痛苦的時期,而我跑到紐約來爽,其他的似乎沒什麼不一樣,我們都還是抽煙,只是我現在越抽越少,而他越抽越多了。
第二段,那天送了幾捲底片去沖洗,課與課的中間三個小時,在學校附近的第五大道上閒晃,遇到一個紅燈,偏偏這個紅燈是沒辦法闖的,在紐約走路的人都知道,走路遇到紅燈,如果不會有危險,通常大部分的人都會快步的穿越紅燈,偏偏我遇到了一個闖不過的紅燈,闖不過卻又不想停下來,乾脆就轉向綠燈的那個方向走,因為三個小時的漫長時光,所以走路也可以變得漫無目的,目的地也可以是不確定的,所以穿越馬路以後,身體就不自主的轉進了平價時裝店H&M,原本想直接走上通往二樓的樓梯,但是看到了一個我熟悉的人,她跟一個朋友在逛街,我走向他們,想過去給她個驚喜,當我看到她身邊的朋友的時候,驚喜的人卻變成了我,她身邊的朋友是我幾年不見的同學,我知道他來美國了,卻不知道他在紐約,很多人說,紐約的台灣人圈子很小,但是我覺得也不小,他在紐約也超過兩年了,可是我們從來沒有直接的朋友把我們牽在一起,然而,要不是我在H&M看到了那個我非過去打招呼不行的朋友,我們大概又插身而過了。
第三段,上週末到我家附近的mall去逛逛,為了不浪費美好的週末午後,美好的天氣讓我不想待在家,雖然說到mall去逛街好像也不怎麼迷人,但是中央公園離我太遠,搭可怕的週末地鐵到40分鐘以外的地方,會讓想放鬆的興致又變得緊繃。在mall裡走到了一家專門賣pretzal的店,勾起剛到紐約的時候,一個朋友帶我這個菜鳥到這個mall逛街的回憶,他跟我說這家店賣的pretzal超正點的,當時的我壓根不知道pretzal是什麼東西,當時點了pretzal dog(pretzal包熱狗),兩年來我沒有再去吃過pretzal dog,這天pretzal dog成了我的午餐,我看著當初我們坐的那個位置,試著回想我當時的心情,我當初心裡應該是想著,這個麵包包熱狗要100塊台幣一個,會不會太貴了啊!這個朋友回台灣了,各位在有名的夜店應該會看到他,他全身的黑人裝扮,這大概不稀奇,台灣有很多人都是黑人裝扮,但是他是一頭的黑人辮子頭,我看這就少有了,不知道他在台灣還找不找的到人綁黑人辮子頭?